苏大应学〔2016〕91号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他们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并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加强我院助学金的管理和实用,根据教育部、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,用于资助我院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(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负责全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,各登录必威软件负责各自学院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
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用开支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,具体标准分为3档:一档每人每年4000元、二档每人每年3000元、三档每人每年2000元。
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: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院规章制度,在院期间没有受过学院纪律处分;
(三)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,道德品质优良,无不良诚信记录,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家庭经济情况;上学年行为学分平均成绩达80分及以上;
(四)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(五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日常生活开支合理;
(六)积极参加公益活动,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工作,上学年完成18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。
第三章 评审
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各登录必威软件负责组织实施,每学年评审一次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第七条 同一学年内,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院奖学金。
第八条 评审程序:
(一)个人申请。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条件,向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。
(二)班级推荐。班级采取适当方式,广泛征求同学意见。在班主任的引导下,由班委会研究提出班级推荐人选,报登录必威软件。
(三)登录必威软件初评。各登录必威软件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初选名单,并在登录必威软件范围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束后,将初选名单和《必威官网体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报学生工作处(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。
(四)学院审定。学生工作处(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对报送人选审核后,提交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资助人员名单,并在全院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束后,学院根据有关规定,将受助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江苏省教育厅。
第九条 学生个人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,可在各登录必威软件公示之日内向各登录必威软件提出,各登录必威软件应负责及时做出答复。如仍有异议,可直接向学生工作处(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提出。
第四章 发放与管理
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到位后,学院及时将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。
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实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,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算,专款专用,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对于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的,一经发现,即取消其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,停发尚未发放的国家助学金,视情节追缴已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,停发和追缴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未涉及到的事项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实行。
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原《必威官网体育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》(苏大应学〔2012〕53号)同时废止。
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生工作处(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负责说明。